我20年前欠钱就通过法院诉讼要,就第一次请过律师,看了看,其实开庭律师没多大作用,尤其作为原告方,只要证据确凿充分,你即使法条写错了用错了也无所谓,审判法官会根据自己的想法判决,用那一条法律。后来就都是自己照葫芦画瓢写起诉状自己起诉。还更简单,开庭被告不去,就由书记员多少问问根据起诉状写个开庭记录签字完活。更有甚者,直接在几张空白纸上签上字就行了。反正都会判赢,欠款超过6个月追要利息也会支持 执行也会连利息一块给。还是很简单和方便。后来,随着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开通,都得网上立案了,慢慢被告开始找律师了,给我的感觉,律师就是在法庭上胡说一遍,对证据就是不认可一边,管他有理没理,律师就完活,剩下就是法官给他那些不认可说理,其实就是增加法官的负担,最后一般还是会判赢。给自己委托人看到还觉得找到好律师,说的很好,时间啥用没有。所以,不管啥案子,都是自己来,看看法条就行了,适应自己案子的就那么几条。瞎说也没用,顺便发个交通事故开庭对方律师的慷慨陈词和提交证据,一样没管用。

我简单的说一下我请律师打官司的事件!
情况是这样的,前年九月份左右,有一位熟人成立了一个菜市场,找了一些卖菜的人去那个市场卖菜,讲好两个月不收费,并且每个摊位收取了五仟押金,当时有人问,如市场成不了,押金怎么办,他讲如数退还。可市场没开两月就被办事处给关了,市场老板带领我们那些商户去办事处静坐,闹,也没什么好的结果。
最后办事处要让派出所把市场老板抓起来,市场老板才无奈让商户一日内马上搬清,第二日就堵门不让岀入啦,商户立马就搬走了。后来商户找市场老板退押金,市场老板不给退,说钱都送礼了。商户找派出所处理,也没结果,去法院起诉,因不懂程序没被受理,跑了几趟都泄劲了。
过了一段,因市场老板的同乡去找市场老板退押金,被市场老板训斥了一顿!一气之下就找了律师!因有以前的经历,感觉希望渺茫!就和律师签了风险代理,如要回线律师要百分之三十,要不回来律师不收费。最终打赢了管司。



这事情我还真遇到过,就在前两个月,我们房子租给中介公司出租,当时想他们租房合同长达六年,就租给他们了,一开始说好的半年打一次房租,还免押金了。后面交了三年房租后,说能不能每个月交,考虑到大家长期合作这么久也答应了,每个月交房租持续了半年就开始欠租,打电话不接,去公司找人也避而不见。已经拖欠半年房租了,那天去好不容易把人堵住了,他说总公司没有给他打钱,我又找总公司投诉,总公司承诺七天之内解决,结果半个月后一直拖延不处理说领导未签字,后来又开始把我电话都拉入黑名单。我实在没有办法才找律师调解后起诉,他见我找律师后,赶紧才给我打一个月,说后面几个月隔几天打款,违约金就免了。我说怎么可能,没有请律师之前,你们电话不接,人不见。现在晚了,全权由律师代我处理。所以我认为如果是真遇到困难,双方可以协商,没有必要找律师,若遇到老赖,那就得请律师。
首先,应该明确,目前在中国打官司时自己请律师的花费是一笔不菲的开支。

但是中国作为一个现代法治国家,对公民承担有一项基本义务,那就是法律援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相关规定,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完全是免费的(法律服务费由国家买单),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包括:申请人确实因为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需要代理的事项属于法律规定的范围等。

但要明确,这毕竟是国家给公民的大众“福利”,也可以说是法律诉讼必须要走一个“流程”,被指派援助的律师能够出多大力气为你打官司,天晓得。
特别是申请或接受法律援助的对象是刑事案件的嫌疑人或被告人更是如此。毕竟极少会有律师会因维护司法局指派的一起法律援助案件的某个受援对象的权益,费尽心思地与本地的检察官、法官去“较真”甚至“对着干”,这里面的具体情况,你应该懂的。

所以说,当你通过请律师打官司能够谋求的权益(或者你认为能够获得的利益)会大于你请律师的花费时,且你确定能够拿出这笔钱的情况下,大概率会咨询请靠谱的律师甚至是聘请外地的律师帮你打官司。这时你谋求的可能是金钱,也可能是自由,或者是名誉等各种有形无形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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