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慕宏举)1月17日,新京报记者从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获悉,近日,该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麻雀案件。

警方查获的麻雀死体。图源: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红兴隆分局
1月11日,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红兴隆分局二九一派出所民警在进行日常巡检时,发现一辆皮卡车形迹可疑。在民警对其进行截停检查时,该车驾驶员突然驾车逃跑。在逃跑过程中,副驾驶一名男子中途下车,民警对其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男子身上携带食用小米等物品,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
据其交代,今年1月2日起,他多次将药物混合在小碴子、小米等麻雀爱吃的粮食中,撒在作业站附近,猎杀麻雀40余只。1月11日,民警在其家中查获麻雀死体(带羽毛)40只。目前,嫌疑人王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野生麻雀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捕杀、出售、食用野生麻雀的行为,均属违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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