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口腔科的一次性牙镜属于什么性质的废物?
答:损伤性废物。根据最新版《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国卫医函【2021】238号附表1规定如下:

2问:请问病人用后的便盆便壶是医疗废物吗?
答:不属于。根据最新版《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国卫医函【2021】238号附表1的说明规定,非传染病区使用或者未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盛装消毒剂、透析液的空容器,一次性医用外包装物,废弃的中草药与中草药煎制后的残渣,盛装药物的药杯,尿杯,纸巾、湿巾、尿不湿、卫生巾、护理垫等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用织物以及使用后的大、小便器等,不属于医疗废物。
3问:口腔科取的牙齿按医疗废物的什么废物收?
答:病理性废物。根据最新版《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国卫医函【2021】238号附表1规定如下表所示:

4问:用不完的甘露醇属于什么废物?
答:药物性废物。根据最新版《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国卫医函【2021】238号附表1规定如下所示:

5问:关于床单元终末处置中,棉被应如何处置?
答:根据《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WS/T 510-2016第7.3.5条规定,应进行定期清洁和(或)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与消毒;患者出院时应进行终末消毒。床单、被套、枕套等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应一人一更换;患者住院时间超过一周时,应每周更换;被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更换后的用品应及时清洗与消毒。被芯、枕芯、褥子、病床隔帘、床垫等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应定期清洗与消毒;被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清洗与消毒。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患者、不明原因病原体感染的患者,使用后的床上用品及患者尸体等应按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相关要求处理。消毒方法应合法、有效;其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等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6问:关于死胎和死婴的管理?
答:整理了关于死胎和死婴处理的相关规范,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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