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贼王”张子强抢劫1.7亿运钞车,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还是被律师找到漏洞,绝地翻盘,张子强无罪释放,事后,港府更是赔偿800万元给张子强。

纵观历史,香港“贼王”张子强绝对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狠角色,他出身贫寒,却有着精明头脑,他胆大包天,买了一本列有香港十大富豪的杂志,索性就从第一名开始绑架。
抢劫对张子强来说轻车熟路,少年时代的他就因为偷窃、抢劫、打架多次进局子。
张子强第一次有规模策划的抢劫发生在1990年2月2日,香港启德机场,刚刚运往香港的价值3000万元的40箱瑞士劳力士金表被5名蒙面歹徒持械抢劫一空,整个过程也仅仅只有十分钟。虽然警方曾经怀疑张子强是主谋,但是因为歹徒筹划缜密,手法高超,但是没有证据,这起抢劫案也没有告破。

真正令其“扬名立万”还要数1991年的一次打劫运钞车,7月12日上午,同样是香港启德机场,一辆装有市值1.7亿港币现金的装甲运钞车开进来机场仓库,这是某银行准备运往美国,而张子强团伙早就埋伏好伺机而动。
负责押韵的是卫安安保公司,正当一切看起来很正常时候,突然一群带着面罩的歹徒冲出来直接分工明确,拿枪指着押运员,这些押送人员甚至没有任何反抗的机会,就全部被蒙眼堵口,五花大绑了。
其中一个歹徒更是大胆包天,直接将面罩摘下,不巧的是,正好一名押运安保眼罩滑落,迷糊间看到了他的面目,而这个歹徒就是张子强。

歹徒们将车开走,按照设计好的路线逃窜、换车,等警方找到时,只是一辆被焚毁的押运车和一堆散落的钞票。
1.7亿现金被抢,惊动了整个香港,警方立刻展开调查,但是仅存的线索也都跟进不下去,压力重重,线索又少,即使有目击证人也要先找到嫌疑人才行。
无法破案的警方及时调整了调查方向,他们开始从押送过程和安保方面入手,启德机场运送大量现金这是一个很秘密任务,很少有人知道时间、路线、人员、数量,歹徒能在短时间内精确找到押送车并且完美实施抢劫,这其中必有猫腻。
顺着这条线,警方开始排查安保公司内部的员工,好巧不巧,几天后,一笔41万元的银行存款引起警察的怀疑,因为存入的钱编号正好是被打劫钱的一部分。
顺着这个线索顺藤摸瓜,发现这个存款人叫罗艳芳,而她正好是卫安安保公司的职工,是有很大可能接触到这份核心秘密的,更令人吃惊的是,她的丈夫竟然是警局熟客张子强。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警察基本上断定张子强夫妇肯定与此事有关,而且这对夫妇开销巨大,出手阔绰,常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和一些赌场,而且这些钱的来源都不明。
有着嫌疑,警方就将此二人请进警局“喝茶”,更有一点,目击证人指认张子强就是当时脱掉面罩的抢劫犯,这下,警方自认为证据确凿,于是提交法庭对二人进行审判。
1992年的11月23号,经过审判,香港高等法庭做出判决,张子强抢劫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8年,而罗艳芳则因为证据不足,当庭释放。

这其实也是他们夫妻二人提前有过的商量,先保一人,再后再想办法营救另一个人。罗艳芳出去之后丝毫没有低调,而是四处奔走为丈夫喊冤。
罗艳芳知道,救丈夫不仅仅靠卖惨争取社会关注,更多的是靠法律手段,她斥重金请来了香港最顶级律师帮助自己丈夫打官司。而这招也很好诠释了有钱能使鬼推磨,专业律师则从法律层面开始为张子强的案子出谋划策。

先是让罗艳芳将脏水泼到警方,罗艳芳召集各大媒体召开发布会,当着全港各大媒体的面,掀开裙子,指着大腿内侧声泪俱下,指责警方使用严刑逼供,更在大腿内侧用刀划伤,逼迫自己承认犯罪事实,她相信自己的丈夫张子强同样受到非人待遇。
这招“苦肉计”果然奏效,各大媒体纷纷在头条发布这则新闻,舆论导向开始动摇。紧接着律师则抓住警方破案采证过程的种种漏洞,开始了反击,指出目击证人第一次并未指认张子强,而是在警方诱导下指认,同时对于钱财来源也由抢劫获得强行辩解为在赌场赢来。
在电视剧《插翅难逃》中对这一段有精彩的演绎和忠实的还原,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一看。

最终,1995年6月23日,在被关押三年之久的张子强上诉成功,香港终审法院判决张子强无罪释放。张子强和罗艳芳这对夫妻则为了巩固这起“冤假错案”在世人心中的形象,更是起诉警方,后来警方竟然赔付张子强80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一时间,舆论哗然,张子强名震香港,风头一时无两。
此后的张子强更是嚣张跋扈,接连绑架首富李嘉诚儿子李泽钜和华人第二首富郭炳湘,索要赎金创下了吉尼斯世界纪录。

如果没有律师当年为其逆转乾坤,相信也没有这么多惊心动魄的绑架案了。
依我之见一一
律师除刑事公诉案件以外(刑事案件律师作用比较小),在仲裁、民事、行政、非诉讼类等涉法涉诉类案件都可"大有作为"。
为什么就除了‘’刑事公诉案件?难道公诉案件就不行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和提起公诉由检察机关负责,人民法院负责案件审判。根据‘’谁主张,谁负责举证‘’的原则,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负责‘’全部‘’收集证据,所谓‘’全面‘’取证,既包括嫌疑人的有罪、罪重的证据,也包括无罪或罪轻、免除处罚的证据。当经检察院审查、退回补充再决定提起公诉时,案件已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关系明确、足以定罪量刑。‘’打案子就是打证据‘’,经过检察官的审查把关,这时律师还能有多大作为?再者,《刑法》关于妨碍作证的有关罪名,就象一把高悬的钢刀对于部分‘’不守规矩‘’的不法律师也是一个制约,所以,在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模式下,‘’刑事公诉案件‘’律师是难有作为的。
律师在非刑事公诉的其他诉讼或非诉领域是可大有作为的:律师可以通过丰富的法学知识和办案经验找到案件的主攻方式,方向错误案件就会事倍功微或无用功,律师懂得如何取证才合法才会被法庭采信,律师懂得庭上如何攻防,律师懂得如何上诉、申诉……。
版权声明: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闪电鸟】立场,本平台所发表的文章、图片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邮箱:dandanxi6@qq.com)我们将及时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