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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海南省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包括糕点、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等8大类食品共计780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766批次,不合格14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如下:
1.澄迈县老城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叶波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油麦菜,氟虫腈(实测值:0.095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氟虫腈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油麦菜中氟虫腈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氟虫腈对人健康的有害和对生态、环境的不友好早就被科学研究证实。例如,长期摄取氟虫腈可致肝功能、肾功能和甲状腺功能损伤,短期摄取大量氟虫腈会损害神经系统。
2.澄迈县永发镇江北路永发农贸商城永发海蕊零售摊经营销售的泥鳅(淡水鱼),恩诺沙星(实测值:684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3.琼海博鳌农贸市场苏爱娇摊位经营销售的角虾(散装称重),恩诺沙星(实测值:783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恩诺沙星,是一种具有广谱抗菌作用,被广泛用于畜禽、水产等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抗菌药。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或者经营商贩在养殖和贩卖的过程中不规范的使用兽药,并不严格的遵守休药期的规定造成的。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导致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头昏、头痛、失眠、皮疹、皮肤瘙痒等。
4.海口市琼山区凤翔市场个体商户杜琼妹经营销售的豇豆,倍硫磷(实测值:0.15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倍硫磷,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农药,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倍硫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豇豆中倍硫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倍硫磷残留量超标。
5.海口市美兰区新华大厦一层新华农贸市场李桂琼豆芽摊经营销售的绿豆芽(散装 ),6-苄基腺嘌呤(6-BA,实测值:0.0208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一种广泛使用的添加于植物生长培养基的细胞分裂素,是第一个人工合成的细胞分裂素,具有抑制植物叶内叶绿素、核酸、蛋白质的分解,保绿防老,将氨基酸、生长素、无机盐等向处理部位调运等多种效能,广泛用在农业、果树和园艺作物从发芽到收获的各个阶段。《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年第11号)中规定了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豆芽生产不在可使用范围之列。造成豆芽中6-苄基腺嘌呤检出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长期食用6-苄基腺嘌呤超标的豆芽,会导致儿童发育早熟,女性生理改变,老年人骨质疏松等,甚至有致癌可能;
6.文昌市文城镇第一市场张玉燕水产品摊经营销售的麻螺(贝类),氯霉素(实测值:1082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氯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人体过量摄入氯霉素,可引起人肝脏和骨髓造血机能的损害,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小板减少、肝损伤等健康危害。《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水产食品中检出氯霉素,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为了防治贝类病害,或预防运输或经营过程中的鱼类染病死亡,违规使用氯霉素。
7.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本号农贸市场唐圆蔬菜摊经营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实测值:0.021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为白色针状或棱状结晶,略有酚味,易溶于水,性质稳定,长期存放不变质,是一种内吸、广谱、高效、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并能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在豆芽生产中的应用比较广泛,它可以促进豆芽下胚轴粗大,减少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4-氯苯氧乙酸钠,对人体有积累毒性,长期食用会对人体产生蓄积危害,如使儿童发育早熟,女性生理发生改变,对人体有致癌、致畸的作用,即使有些危害不会在短时间内出现,但是长久沉积必然会给健康带来不利影响。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由于豆芽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而违规使用。
8.保亭县城农贸市场谢邦永蔬菜摊经营销售的韭菜,腐霉利(实测值:0.5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腐霉利,又称二甲菌核利、速克灵、必克灵、扫霉特、克霉宁,是一种新型低毒、高效杀菌剂,属于低毒性杀菌剂,对低温高湿条件下发生的灰霉病、菌核病有显著效果,但菌株容易对其产生抗性,主要用于防治黄瓜、西红柿、菜豆、韭菜等多种蔬菜的灰霉病、菌核病等。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韭菜中腐霉利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腐霉利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韭菜中腐霉利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9.三亚融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海南香蕉,吡虫啉(实测值:0.14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吡虫啉,是烟碱类超高效杀虫剂,害虫接触药剂后,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使其麻痹死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超标,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用残留严重超标的果蔬产品,甚至可能导致人体急性、慢性中毒,导致癌症、畸形等危害。
10.广西来宾滋乐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海南省万城镇西门西街君竹冷冻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煮绿豆(70g/包 绿豆口味冰棍),大肠菌群(实测值:2.9×102,2.3×102,<10,1.4×102,45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M=100CFU/g)不符合食品安全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可能导致食物被污染,而食品中大肠菌群不合格,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对人体健康有潜在的危险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大肠菌群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CFU/g;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存放过程受到环境的污染,或是灭菌不彻底;炒货、糖果中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到人员、工具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污染。大肠菌群含量超标,容易引发肠道外感染,如果大肠杆菌离开肠道后,很容易引发尿道炎,膀胱炎等症状,还会引起腹膜炎,胆囊炎,阑尾炎等症状,如果是有大面积受伤的人,还有可能会感染败血症。大肠杆菌还会引起各种腹泻,一般会持续两到三天,如果体质较弱,还会延长较长时间。
11.海南佳宁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海南盛盛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海榆店经营销售的潮式迷你酥皮芋蓉月饼(360克/盒),菌落总数(实测值:120000,96000,100000,130000,8100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不符合食品安全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菌落总数虽然不是什么直接的致病菌,但如果菌落总数超标严重,会破坏食物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当其随食物进入人体后会破坏肠道里正常的菌落环境,引起腹泻、损伤肝脏等身体器官,食用超标严重的食品后,可使人患上肠道疾病 危害人体健康。菌落总数超标也意味着致病菌超标的机会增大,增加危害人体健康的几率。
12.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海口市美兰区恒福居商业区广场徐桂华嘉艺坊食品西饼屋经营销售的丹麦曲奇(200克/盒),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实测值:0.0798 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其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肾脏、骨骼生长造成危害。牛肉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13.儋州市那大镇云月路西站综合大楼汇隆百货超市经营销售的炒花生(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0.76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0g/100g)不符合食品安全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速冻调味(生)小黄鱼被检测出过氧化值超标,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是产品储运的环境条件控制不当。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对人体的健康非常不利,因为过氧化物可以破坏细胞膜结构,导致胃癌、肝癌、动脉硬化、心肌梗塞、脱发和体重减轻,对心血管病、肿瘤等慢性病有促进作用。
14.儋州市排浦镇海花岛菜篮子生鲜农副产品超市经营销售的干枸杞(散装称重),克百威(实测值:0.15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杀螨、杀线虫剂。克百威为白色结晶,无臭味,在环境不易自然降解,半衰期长,易蓄积,对环境有一定危害。急性毒性分级属高毒。中毒表现为多汗、流涎、瞳孔缩小、头昏、头痛、流泪及肌肉震颤等,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可出现接触性皮炎。克百威超标可能是为控制病情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海南省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已责成当地监管部门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相关相关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最后,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并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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